熱點 來源:證券時報網 時間:2023-09-12 10:23:45
(資料圖)
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訓監管司負責人就《校外培訓行政處罰暫行辦法》答記者問。
問:對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未經審批有償開展學科類隱形變異培訓的行為,如何處罰?
答:未經審批擅自有償開展學科類隱形變異培訓,存在培訓環境安全風險、培訓內容危害風險、“超標超綱”違背教育規律風險、從業人員侵害學生風險、“退費難”風險等各種隱患,既容易損害家長權益和學生身心健康,又可能使全社會陷入“教育內卷”無益競爭的泥潭。必須把隱形變異培訓問題整治作為鞏固校外培訓治理成果的重要內容,依法堅決予以打擊?!掇k法》第十八條根據行政處罰法授權(第十三條),明確了擅自有償開展學科類隱形變異培訓的情形,列舉了“轉線上”“轉地下”“換馬甲”等三種隱形變異行為及兜底條款,規定了警告直至10萬元以下罰款的法律責任。同時,《辦法》第十六條規定對中小學在職教師擅自有償開展學科類培訓的行為,依法從重處罰。
(文章來源:證券時報網)
標簽: